2014年宁夏自治区征兵办领导答记者问
宁夏军区副参谋长、自治区人民政府
征兵办公室副主任陶国生大校答记者问
今年是实施征兵时间调整改革的第二年,国家对征兵条件、标准和程序作了许多修订和调整,为使广大青年和家长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宁夏军区副参谋长、自治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副主任陶国生大校近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今年征兵工作在时间上是怎样安排的?
答:今年继续实施夏秋季征兵,我区今年征兵工作,共分五个阶段实施:8月10日前为征兵准备与报名阶段,8月11日至25日为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阶段,8月26日至9月4日为审批定兵阶段,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问:征兵政策做了哪些相应调整?
答:一是修订了征兵体检标准。国家对《征兵体格检查标准和办法》进行了修订,今年将执行新规定。新标准适当放宽了有关条件标准,身高降低2厘米、体重放宽5%、视力下调0.3度,此外,对文身瘢痕、骨科体检、部分传染病痊愈合格年限等作了新的修订。二是调整了征兵政治考核办法。总部已将原新兵政治审查调整为政治考核,将原来的政审六个步骤调整为初步考核、联合考核、走访调查、考核结论四个步骤,将原来的五个审批层级简化为辖区公安派出所、县级征兵办政治考核组两个审批层级。三是更加突出了大学生征集。明确将大学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大学新生全部纳入征集范围,允许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既可在高校所在地报名应征,也可以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适当提高了高校集中地区大学生征集比例,减少初中生征集数量,银川市三区原则上不再征集初中生。
问:今年新兵征集的对象和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今年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14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学生也可以征集。
问:对应征青年的年龄有什么要求?
答:男青年为2014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3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至19周岁(1995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问:应征青年参军入伍在身高、体重、视力等基本身体条件方面有什么要求?
答:国防部今年新修订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办法》明确,应征公民参军,身高:男性160厘米以上,女性158厘米以上。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视力:不再区分学历层次,统一规定为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
问:适龄青年报名参军的程序和方法有什么规定?
答:今年全面依托“全国征兵网”实施网上征兵,适龄青年应征的基本程序是:一是网上登记。8月5日前,有应征意向的适龄青年(含大学在校生、大学应届毕业生)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参加兵役登记和网上报名,自行下载打印《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及《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大学生,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分别交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二是初审初检。大学生在毕业离校或放假前,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学历证书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初审初检,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领取兵役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登记表》、《申请表》。其他青年根据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初审初检。三是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应征青年本人,应征青年按照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学历证书,以及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登记表》、《申请表》直接参加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将同步展开政治考核工作。四是走访调查。政治考核和体检初步合格者,将由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应征青年所在乡(镇、街道)基层人武部,安排走访调查。五是预定新兵。县级兵役机关对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六是张榜公示。对预定新兵名单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七是批准入伍。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应征青年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大学生应征青年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问:大学生应征入伍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优先批准入伍,优先选拔使用,考研升学优惠,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就业安置优惠。除此之外,自治区政府正在研究制定新的优惠政策,以鼓励大学生青年参军入伍。
问: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学生给予资助是如何规定的?
答: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国家招生规定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的,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代偿的标准是学生实际缴纳学费或贷款的金额,每年最高6000元。
问: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学生可以报名应征吗?
答: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学生可以在户籍地报名应征,批准入伍后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并享受国家学费资助政策。
问: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提干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其中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评为军事训练标兵;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等等。符合以上条件的,经过考核,择优选拔为军官。
问: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军队院校和保送入学是怎么规定的?
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级招生办公室专科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学历招生考试,录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问:从大学生士兵中选取士官有何政策规定?
答:对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可优先选取士官;对担任专业技术复杂岗位、胜任本职的大学生士兵,本人自愿继续服役且符合岗位编制要求的,原则上保留至服现役满中级士官规定的服役年限;对确定为士官培养对象的大学生士兵,优先安排参加与任职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优先安排担任基层分队长、班长、副班长;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考入士官学校后,可参加高技能人才培养班,修满规定课程和学分的,发给职业技术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后原则上服役至四级军士长,获得技师资格的,优先选取为高级士官。
问:自治区有哪些配套优惠政策?
答:自治区主要有六项入伍优惠政策:一是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年标准不低于义务兵入伍时当地上年度平均生活水平的50%。{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城镇居民年可支配收入+农民年纯收入)÷2}。按照去年统计数据,平均每年5000元,较过去普遍有所提高。二是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服役不满12年的士官,发给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全区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统一为每人4万元,由自治区、市、县(市、区)分级负担。三是落实重点安置政策。对《兵役法》明确的四类重点安置人员(服现役满12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属于烈士子女和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士兵),当年接收、当年计划、当年安置。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参照4万元标准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四是行政事业单位优先录用。退役士兵服役经历等同基层工作经历。报考自治区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聘用。在每年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确定一定名额比例进行定向招考和聘用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在录用补充基层专武干部时,必须从优秀退役士官和大学生士兵中产生。五是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对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三年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支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每人可向当地支持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申请最高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合伙经营(合伙人必须是退役士兵)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照自治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有关规定执行。六是提供教育培训条件。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20分;烈士子女、平时荣立二等功以上或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合格,报考自治区所属院校的,分别加20分、10分,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复试录取。对退役士兵免费进行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其提供就业指导。
问:自治区今年征兵工作主要采取哪些措施?
答: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广泛宣传发动。把高中以上学历青年作为重点,抢抓学校放假、学生离校、毕业就业等时机,推动宣传教育进校区、入校网,大力激发青年学生应征报名热情。利用网络和手机发布信息、进村入户面对面动员,提高宣传教育实效。二是严格审查把关。落实主检医生交叉互检、政治考核和走访调查等制度,把好新兵身体、政治关。体格检查按不少于1/3、政审按不少于5%的比例组织复查。今年将继续按照中学生体能达标标准,组织对上站青年进行中长跑体能测试,增强新兵适应部队训练的能力。三是坚持择优定兵。按照“集体研究、量化排名、择优遴选”的原则审定新兵,合格大学生未定完的不得定高中生,高中生未定完的不得定初中生。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在7月20日前将征兵信息公布,各阶段合格人员、拟定新兵名单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自治区将组成征兵督导巡视组,对各级征兵工作全程监督检查。自治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设立的举报监督电话是0951-2981380、2981381,宁夏军区纪检处的电话是0951-2981362,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共同把好新兵质量关。